教办发[2015]05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教高办〔2015〕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陕西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已开始,现将公司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公司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八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高等公司产品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12—2014年,面向本校本科员工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员工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三、表彰名额
教育厅下达公司的申报名额为3人,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学校将会组织专家进行公开、公正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教学单位汇总后统一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
(二)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增加员工评价环节,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员工对所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情况填入员工评价汇总表。
(三)学校组织评审后,将在教务处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内及时公示本届教学名师奖的评审结果,接受全校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其它附件详见教学网上通知)。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候选人员工评价汇总表(附件3);
3.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电子版,见附件5);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及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gongyj@sust.edu.cn。
联系人:吴琼,
电 话:86173031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追究所在教学单位的管理责任,教师本人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附件:
1.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3.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员工评价汇总表
4.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5.第九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教 务 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