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广大教职工要求,依据公司校务公开制度原则,为保证教职工未央校区工作住房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并监督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成立公司未央校区工作住房建设工程教职工民主参与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参与监督小组),并制定以下制度。
一、参与监督小组依照校务公开有关制度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参与监督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决策,并对各个工作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参与监督小组从工程建设招投标到工程建设决算,对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参与监督。定期听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参加工程例会。参与监督小组应就了解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向学校建设领导小组与教职工报告。对参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与意见,并监督改进。
三、参与监督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参与监督项目工程招、投标;参与监督工程设计、造价及资金管理;参与监督施工程序、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质量;参与监督工程建设物资招、投标与采购;参与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及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到岗尽职情况以及项目工程涉及的其它有关工作,并签署书面意见。
四、参与监督小组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届由9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6人,成员由学校各基层工会遴选、推荐。组长与第一副组长为常任,第二副组长及组员任期时间一般为一年,实行分批轮换。参与监督小组每次参与监督工作应为3或5人,且必须有组长或一名副组长参与,方为有效参与。
五、校工会副主席任参与监督小组组长,教代会房务工作委员会成员任第一副组长、教代会代表组长任第二副组长;第二副组长与小组成员进行轮换,保证21个基层工会都有教职工参与。参与监督小组组长出席学校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参与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六、建立参与监督小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提出工作建议、意见。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七、建立参与监督工作登记写实制度,定期书面向学校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同时定期向教职工进行通报。工程结束时,全体参与监督小组成员进行总结,向教职工进行参与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使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并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
八、参与监督小组全体成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增强业务能力,维护学校发展大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工作,把未央校区工作住房建成教职工满意的放心工程。
2011年5月31日